(四)经营范畴中属于企业挂号前置行政许可的经营项目的许可证件、核准文件是否被取消、吊销大概有效期届满;经营勾当是否在挂号的经营范畴之内;
(五)其他经营单元的附属机构改观是否凭据划定治理改观挂号。年检的时限:《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挂号处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51号)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挂号处理条例》划定,公司年度检验的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便于事情跟尾,国度工商行政处理总局决定,各级工商行政处理构造对非公司企业进行年度检验的时间也相应由每年的1月1日至4月30日调解为3月1日至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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