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免征部门船舶行政事业型收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自2015年1月1日零时起,对100总吨以下内河船和500总吨以下海船的港务费、船舶挂号费、沿海口岸和长江干线船舶引航收费予以免征。洋山港海事局政务中心积极做优良海事系统行政事业型收费的综合事情,操作通告栏、触摸屏、电话等多种方法向船舶、船公司进行宣贯,确保综合要求转达落实到位。
《通知》实施近一个月以来,洋山港海事局辖区共计免征港务费829艘次,免征金额共计35753.75元,船舶类型主要集中在高速客船、部门油船和油污水接收船。该举措实施以来,从各方面反馈的环境来看,受到了宽大港航企业和船舶的一致接待。以嵊泗县同舟客运轮船有限公司为例,该公司主要经营小洋山至嵊泗跨省客运航线,去年该航线共计运输旅客凌驾104万人次,政策实施后一年可节约港务费21万余元,切实减轻了企业承担。
下一步,洋山港海事局将继续落实要求,加强宣传,,接受社会监督,收集各方意见建议并及时反馈,切实将国度减轻航运企业承担、出力优化航运市场成长情况、促进航运业连续健康较快成长的利民法子贯彻到位。
(文章编辑:厦门商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