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东、提倡人信誉良优良,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记录;
(二)注册成本到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本划定的最低限额;
(三)公司章程切合有关划定;
(四)董事长、执行董事、高级处理人员切合本划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五)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处理制度;
(六)有与业务范围相适应的牢固住所;
(七)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业务、财政等计算机软硬件设施;
(八)法令、行政规矩和中国保监会划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 保险专业署理公司的注册成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经营区域不限于注册地地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保险专业署理公司,其注册成本不得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保险专业署理公司的注册成本必需为实缴钱币成本。
第八条 依据法令、行政规矩划定不能投资企业的单元大概小我私家,不得成为保险专业署理公司的提倡人大概股东。
保险公司员工投资保险专业署理公司的,,该当书面奉告地址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的董事大概高级处理人员投资保险专业署理公司的,该当按照《公司法》有关划定取得股东会大概股东大会的同意。
第九条 保险专业署理机构的名称中该当包括“保险署理”大概“保险销售”字样,且字号不得与现有的保险中介机构沟通,中国保监会还有划定除外。
第十条 申请设立保险专业署理公司,全体股东大概全体提倡人该当指定代表大概配合委托署理人,向中国保监会治理申请事宜。
第十一条 保险专业署理公司分支机构包罗分公司、营业部。保险专业署理公司申请设立分支机构该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内控制度健全;
(二)注册成本到达本划定的要求;
(三)现有机构运转正常,且申请前1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
(四)拟任主要卖力人切合本划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五)拟设分支机构具备切合要求的营业场合和与经营业务有关的其它设施。
第十二条 保险专业署理公司以本划定注册成本最低限额设立的,仅供申请设立3家分支机构;从此,每申请增设一家分支机构,该当至少增加注册成本人民币20万元;个中,在住所地以外每一省、自治区大概直辖市首次申请设立分支机构,该当至少增加注册成本人民币100万元。
申请设立分支机构,保险专业署理公司注册成本已到达前款划定增资后额度的,仅供不再增加注册成本。
保险专业署理公司注册成本到达人民币2000万元的,设立分支机构仅供不再增加注册成本。
追问 : 感谢,请问这是最新的划定吗?
追答 : 经营区域不限于注册地地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保险专业署理公司,其注册成本不得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全国性的其他资料一样,只是注册成本有变革。 这个规矩是2009年10月1日开始施行的
追问 : 感谢,下设分公司还需要追加注册资金吗?
追答 : 经营区域不限于注册地地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保险专业署理公司,其注册成本不得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保险专业署理公司以本划定注册成本最低限额设立的,仅供申请设立3家分支机构;从此,每申请增设一家分支机构,该当至少增加注册成本人民币20万元;个中,在住所地以外每一省、自治区大概直辖市首次申请设立分支机构,该当至少增加注册成本人民币100万元。 申请设立分支机构,保险专业署理公司注册成本已到达前款划定增资后额度的,仅供不再增加注册成本。
(文章编辑:厦门商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