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当局办公厅印发《进一步增强海漂垃圾综合管理动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进一步增强海漂垃圾综合管理,成立健全相关长效机制,切实办理海漂垃圾污染问题,敦促瑰丽海岸带建树。
《方案》明晰了事情方针的时间表,主要有三个阶段:2021年6月底前,在全市近岸海疆和海岸带会合开展既有垃圾的清理、转运和处置,近岸海面和岸滩存量垃圾明明淘汰。2021年,全面成立完善海上环卫步队,完善构建起完整的海漂垃圾收集、打捞、运输、处置惩罚体系。2022年,进一步健全海漂垃圾管理长效机制,完善常态化、网格化、动态化的海漂垃圾综合管理模式,并恒久僵持,不绝固定晋升整治成效。
按照《方案》,我市将开展六项重点任务晋升海漂垃圾管理程度,,一是成立完善海上环卫步队;二是强化海上垃圾管理;三是严控陆源垃圾入海;四是完善配套基本设施;五是类型处置上岸垃圾;六是攻坚整治存量垃圾。
为增强对我市近岸海疆海漂垃圾综合管理事情的组织率领,我市还创立由市当局分担率领为组长的全市海漂垃圾综合管理事情率领小组,成员单元由各区当局、市直各相关部分构成,主要认真研究拟定相关政策和法子,开展跟踪查抄和督促落实。 (厦门日报记者 吴海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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