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创立100周年庆祝勾当标识利用说明
此标识为中国共产党创立100周年庆祝勾当的独一指定标识。
一、利用范畴
1.用于庆祝中国共产党创立100周年勾当及其他有关勾当。
2.用于庆祝勾当情况部署和请柬、证件、须知、签到簿等用品的建造。
3.用于群众性主题教诲勾当的配景板、标牌、彩旗、遮阳伞、遮阳帽、手提袋、文化衫等的建造。
4.用于新闻报道专题专栏、专题网页和宣传品、宣传折页、宣传口号、公益告白、招贴画等的建造。
5.用于建造庆祝勾当徽章、即时贴、胸牌、臂章等,供群众佩带留念。
二、利用要求
1.庆祝勾当标识利用该当严肃、庄重,不得任意修改、变形或变色,不能因放大或缩小粉碎标识的完整性。
2.庆祝勾当标识不得用于贸易告白、建造商标或其他任何贸易性用途,不得用于私人庆典和纪念勾当。
3.以庆祝勾当标识为元素建造的用品,,要与庆祝中国共产党创立100周年主题密切相关,不得乱用、滥用。
4.庆祝勾当标识利用要团结实际、因时因地而异,妥善掌握与周边情况干系,注重整体结果,既要有利于营造浓重社会气氛,也要留意不能粉碎现有人文自然景观,确保与城乡情况面孔协调统一。
三、利用处理
1.庆祝勾当标识所有权属于中共中央宣传部。
2.市场监视处理部分要做好庆祝勾当标识的商标注册处理事情,防备标识被贸易注册,要增强标识利用的市场监视和处理。
3.各地方各部分要对辖区内和主管主办的勾当举办监视,对不按要求利用标识等问题实时采纳针对性法子予以整治。
中共中央宣传部
2021年3月24日
(文章编辑:zsm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