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习惯节日放假步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当局令第98号),经自治区当局同意,现将2021年“壮族三月三”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4月14日(夏历三月初三,礼拜三)、4月15日(夏历三月初四,礼拜四)放假,4月16日(礼拜五)调休,即4月16日(礼拜五)休息,4月18日(礼拜日)上班。
通知要求,“壮族三月三”假期期间,,各地各部分要按要求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事情,妥善布置好值班和安详、守卫等事情,遇有重大突发性事件,要按划定实时陈诉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渡过平安祥和的节日。
自2014年开始,“壮族三月三”成为广西地域性法定节沐日,放假两天。(记者 黄庆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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