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摆脱贫人口、边沿易致贫户融资难、融资贵问题,3月31日,省财务厅、省银保监局、人行福州中心支行和省扶贫办连系转蓬勃务部等四部分《关于深入扎实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事情的通知》,明晰扶贫小额信贷进级为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耽误实施至2025年底。
按照政谋划定,凡切合贷款条件的建档立卡脱贫人口、边沿易致贫户,均可申请5万元(含)以下、3年期(含)以内、免包管免抵押和优惠贷款利率的脱贫人口小额信用贷款,由省级财务给以全额贴息。详细贷款利率为1年期(含)以下贷款利率不高出1年期LPR,1年期至3年期(含)贷款利率不高出5年期以上LPR。(福建日报记者 王永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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