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海洋与渔业局宣布2021年海洋伏季休渔告示,全省将从5月1日起实施海洋伏季休渔。告示明确严禁跨省休渔、严禁冰鲜杂鱼交易、严格捕捞许可审批等事项,要求加强钓具渔船、活鱼运输船等未伏休工具以及过户渔船的监管,,对违反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渔船,将予以扣减与伏季休渔综合的渔业补助。
伏季休渔具体文章为:合用于除钓具外的所有功课类型,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处事的捕捞帮助船。北纬26度30分以北的我省海疆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桁杆拖虾、笼壶类、刺网和灯光围(敷)网功课渔船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小型张网功课渔船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北纬26度30分以南的我省海疆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兼作差异功课类型的渔船,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最长功课类型休渔时间。
捕捞帮助船休渔时间:北纬26度30分以北的我省海疆为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北纬26度30分以南的我省海疆为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确需在最长休渔时间结束前为一些对资源粉碎水平小的功课方法渔船提供配套处事的,由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报农业农村部核准后执行。(福建日报 张颖 李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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