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省住建厅宣布《关于做优良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掩护事情的通知》,明确历史文化街区内有必然价值但尚未确定掩护级此外老建筑,不得随意拆除和损坏。
此次宣布的通知,,主要从完善掩护名录、做优良掩护计划、推进挂牌建档、加强掩护修缮四个方面,对我省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掩护事情提出事情要求。个中,在加强掩护修缮方面,要求历史文化街区内有必然价值但尚未确定掩护级此外老建筑,不得随意拆除和损坏。
通知明确,今年10月底前,各市、县建筑风采主管部分完善历史建筑名录,完成新增发布一批历史建筑,出格是要在已发布的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庄内,优先认定发布一批历史建筑,并及时录入“福建省历史文化资源掩护操作信息系统”。
(记者 吴宏雄 通讯员 施由森 苏建成)
(文章编辑:zsm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