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影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锋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中央纪委国度监委网站讯 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动静:日前,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核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对内蒙古影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观测。
经查,李尖锐欲熏心、丧失底线,对党不忠诚、不诚恳,反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原则,不按划定如实陈诉小我私家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历程中收受他人财物,违反议事法则擅自决定重大事项;乐于投机,在涉黑人员所控企业放贷,投资影戏赢利,,违规收受礼金;不当真履职,规避招投标措施收购影院;违反日子规律;搞权钱交易,在影视投资等方面操作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并犯科收受、索取巨额财物。
李锋严重违反党的政治规律、组织规律、廉洁规律、事情规律、日子规律,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法,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置惩罚。依据《中国共产党规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划定,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集会研究并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核准,决定给以李锋开除党籍处分,凭据划定调解(打消)其继承的报酬;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法问题移送查看构造依法审查告状,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李锋履历
李锋,男,蒙古族,1959年1月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兴安盟科右前旗人,1983年12月插手中国共产党,1979年8月参与事情。
1979年8月至1984年7月,兴安盟师范学校教员、署理团委副书记;
1984年8月至1986年7月,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习 ;
1986年8月至1988年4月,兴安盟直属构造团委书记;
1988年5月至1990年10月,兴安盟商业学校校长 ;
1990年10月至1994年4月,兴安盟团委副书记 ;
1994年5月至1998年11月,兴安盟团委书记 ;
1998年11月至2000年11月,兴安盟科右中旗旗委副书记;
2000年11月至2003年4月,兴安盟扎赉特旗旗委副书记、当局旗长 ;
2003年4月至2003年12月,兴安盟阿尔山市委副书记、当局市长 ;
2003年12月至2004年10月,兴安盟阿尔山市委书记 ;
2004年10月至2007年1月,兴安盟委统战部部长;
2007年1月至2010年9月,兴安盟委委员、统战部部长 ;
2010年9月至2014年4月,兴安盟委委员、宣传部部长 ;
2014年4月至2017年10月,内蒙古影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7年10月,退休。
(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
(文章编辑:zsm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