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厦门商标网! 移动应用 微信关注 联系我们 联系客服

税务报到
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的条件
发表于 2021年06月27日 浏览: 来源:互联网
文章导读:同时切合以下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可选择凭据《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范围纳税人尺度的通知》(财税〔2018〕33号)第二条的划定,转挂号为小范围纳税人,或选择继续作...

同时切合以下条件一般纳税人,可选择凭据《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范围纳税人尺度的通知》(财税〔2018〕33号)第二条的划定,转挂号为小范围纳税人,或选择继续作为一般纳税人: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的有关划定,挂号为一般纳税人。

(二)转挂号日前持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下同)大概持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下同)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未凌驾500万元。

转挂号日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大概4个季度的,凭据月(季度)平均应税销售额估算上款划定的累计应税销售额。

应税销售额的具体范畴,凭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挂号处理步伐》(国度税务总局令第43号)和《国度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挂号处理若做事项的通告》(国度税务总局通告2018年第6号)的有关划定执行。

(文章编辑:厦门商标网)
    TAG:
    上一篇:汇算清缴跨期收入 税务问题如何处理
    最新文章
    猜你喜欢
    栏目导航
    浏览排行
    Copyright © 2002-2022 厦门商标网 版权所有 Power 厦门公司注册 备案号:粤ICP备16029456号-1 技术支持:涂图网络
     
    厦门商标网
    QQ在线咨询
    客服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