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政文〔2021〕203号
福州市人民当局:
你市《关于福州市长乐区当局驻地迁移的请示》(榕政综〔2021〕124号)收悉。按照《行政区划处理条例》有关划定,经研究,,同意福州市长乐区人民当局驻地从吴航街道解放路27号迁移至文武砂街道文松路666号,所需经费由你市自行解决。请当真组织实施,依法开展事情,妥善处置惩罚区当局驻地迁移事情中的具体问题,确保安宁不变。改观驻地后,要出力提升大众处事能力,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促进民生社会连续健康成长。
福建省人民当局
2021年6月7日
(此件主动果真)
(文章编辑:厦门商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