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条件
(一)投靠父(母)的后世年数未满18周岁;
(二)将户口迁入思明区或湖里区的,需父(母)一方挂号为本市户籍人口时间满五周年且成婚挂号时间满五周年,将户口迁入集美、海沧、同安、翔安区的,需父(母)一方挂号为本市户籍人口时间满三周年且成婚挂号时间满三周年,怙恃复婚的以复婚挂号时间作为伉俪婚姻干系存续时限的起算点;
(三)对付入选国度“千人打算”、福建省“百人打算”、厦门市“海纳百川”、“双百打算”的人才、高条理留学人才,以及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公事员局)、市教诲局审批调入我市(含从岛外调入岛内)时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高级职称或高级技术的人才落户厦门后,其未成年后世的投靠不受年限限制;
(四)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公事员局)、市教诲局审批调入我市(含从岛外调入岛内)时具有本科学历或中级职称或中级技术的人才以及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来厦事情多年已成为企业主干的非厦弟子源往届大专以下学历结业生人才入厦审批事项的通知》(厦人[2007]8号)等划定落户厦门后,其未成年后世的投靠不受年限限制;
(五)怙恃离异、非婚生育的未成年后世投靠本市具有法定供养责任的父(母)落户,只计较父(母)挂号为本市户籍人口时间;继后世不能单独投靠具有法定供养责任的继父或继母。
申办质料
(一)《申请入户挂号表》;(二)怙恃的《住民户口簿》、《住民身份证》;(三)怙恃的《成婚证》;(四)未成年后世的《住民户口簿》、《住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需提供);(五)切合下列环境之一的,还需提供以下质料:1.若后世与父、母户口不在一起或在一起但怙恃与后世干系不明晰的,应提供怙恃与后世干系证明原件(由后世户口地址地派出所出示并盖户口专用章)或亲属干系公证原件或《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司法判断书》;2.怙恃仳离需提供《仳离证》和仳离协议(仳离协议上需加盖仳离证上的婚姻挂号章或复印章)或仳离协议公证书或法院讯断书、调整协议书;3.如投靠的后世属收养的,,需提供《收养证》或事实收养公证;4.如投靠的后世属非婚生育的,还需提供非婚生育后世的《声明》。(六)切合治理条件第三项、第四项的人员,由窗口民警进入治安处理信息系统某人社局人事信息系统查询打印存档。
以上质料需提供原件举办核验,如涉及到省外派出所提供的质料需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治理方法
(一)直接到拟落户区行政处事中心或翔安公循分局户政办证大厅户口受理窗口申请。(二)进入“福建公安公家处事网”、“厦门公安公家处事网”或“福建治安便民微信公家平台”举办网上申报,经公安人口处理部分网上预审并通过初审后,将申请质料原件送到拟落户区行政处事中心或翔安公循分局户政办证大厅户口受理窗口治理。(三)委托治理。当事人因故无法加入申请的可委托有民事行为本领的亲友治理。委托治理应提交当事人的《住民身份证》、《委托书》和受托人的《住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