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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注册商标可以异议吗?
发表于 2021年07月07日 浏览: 来源:互联网
文章导读:可在收到异议答辩通知书一个月内进行异议答辩,异议答辩可按照对方提出的异议原因进行引证,筹备优良答辩所需的质料。 异议答辩所需资料:商标署理委托书、答辩理由书、答辩通...

可在收到异议答辩通知书一个月内进行异议答辩,异议答辩可按照对方提出的异议原因进行引证,筹备优良答辩所需的质料。

异议答辩所需资料:商标署理委托书、答辩理由书、答辩通知书大概评审证据互换通知书的原件、 答辩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能够支持答辩理由的综合证据质料(证据质料清单在签订署理协议后的一个事情日内出具)。

1、提出异议:填写《商标异议书》,写明被异议商标的名称、商品类别、初始核定号、初始核定通告期号、提出异议的理由。如认为被异议的商标与本异议人已注册的使用在沟通或类似商品的商标沟通或近似的,还应填写异议人注册商标的商品类别、商标名称、注册号等。

2、通知答辩:商标局收到异议书及有关证据后,将异议书副本寄达被异议人,被异议人应在收到异议书之日起三十天内作出版面答辩。被异议人在限期内未作出答辩的视为弃权,, 不影响异议措施进行。

3、补正(非必经流程):商标局在收到异议申请后,如果发觉异议申请书件中存在问题需要补正的,将向异议人或商标署理机构寄发补正通知,限期补正。

4、做出裁定:商标局该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告诉事实和理由,经调考核实后,做出裁定。但愿能辅佐到你望采用

(文章编辑:厦门商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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