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注册商标会碰到许多稀奇离奇的工作,就好比在提交注册商标申请时,想要改观时就需要向商标局提出存案申请,否则会导致许多问题产生。
商标申请人向商标局提交注册商标申请时,其需要提交已签字或戳盖公章的商标注册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清晰可见、便于张贴的商标图样。这些文件包括注册商标信息文章,如申请人名义、地点、商标审定使用的商品等。
商标局收到注册商标申请之后,商标审查员将详细审查商标申请文件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范例;商标是否具备显著性,是否得罪了禁用条例等;确认无误后,商标将进入初审通告、注册通告阶段,若没有人提出异议,商标局将批准该商标注册申请,商标申请人得到注册商标专用权。
商标获得批准注册时,该商标审定使用的商品、商标注册信息、商标组成要素等皆以确定。商标申请人在使用该注册商标时,切不行任性改变商标注册事项;若申请人改变了注册商标信息,则需要及时向商标局申请存案变动,不然将会导致一系列问题。
首先,影响商标申请人正常使用该商标。商标注册信息产生改变后,将造成商标申请人持证名义不统一,进而影响申请人使用该商标质押融资、应对市场检查等。
其次,无法积累商标使用证据。《商标法》划定任何人都仅供申请取消他人没有合法理由持续三年不使用的注册商标;当遭遇注册商标“撤三”申请时,商标申请人需要提交商标使用证据;如果商标注册信息产生变动且没有及时存案,商标申请人提交的商标使用证据可信度甚低,很难被商评委采用。
最后,注册商标可能被取消。《商标法》划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历程中,,自行改变注册人名义、地点大概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域工商行政处理部分责令限期纠正;期满不纠正的,由商标局取消其注册的商标。”可见商标申请人在使用注册商标时,如果改变了注册商标信息,其必需及时向商标局申请存案变动,不然其注册商标将被取消。
(文章编辑:厦门商标网)